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爱莲说题解

  “说”是古代的一种议论文文体,大多是借事物或一种现象来抒发作者的感想,写法上不拘一格,行文崇尚自由活泼,波澜起伏,篇幅一般长短不定,跟现代杂文颇为相似。它可以直接说明事物,阐述事理,也可以托物寓意,借物抒情。

  《爱莲说》是我国古代散文之精品。全文119字,结构严谨,笔意超越,言简意赅,情景交融,其采用“借影”笔法,以莲自喻,有着深邃的思想内容。值得知道的是,这篇选入教材的佳作是宋代哲人周敦颐于1063年(嘉佑八年)5月在虔州(今赣州)道判署内写作的。

  正如《爱莲说》抒意,周敦颐虽身居官场,却始终未曾放弃读书治学,著书立说,教育青年提携后进。宋代著名哲学家、教育家二程——程颐、程颢,便是他在赣州一手培养出来的弟子。他做官也和别人不同,“为政精密,务尽道理”,他在1045年任南安(今大余)司理参军(一种小官)时,为了一个法不当死的囚犯,和顶头上司转运使王逵据理力争,并递上辞呈,不愿为官,终于使刚愎自用的王逵有所感悟,承认自己的错误,囚不得死。周敦颐在赣州为官多年,清廉勤勉。《爱莲说》据传系他一次游览于都罗汉岩之后所作。

  从《爱莲说》一文来看,“……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,濯清涟而不妖,中通外直,不蔓不枝,香远益清,亭亭净植……莲,花之君子者也。”以莲喻道德高尚的人。且正是文如其人,了专祠,并在祠后建“濂溪书院”,书院内还凿有“爱莲池”。由于几经兵燹,原来书院、祠和池均已无存。此篇文章写出了作者洁身自好、不甘屈服于世俗的高尚情操,表现了作者的“出淤泥而不染”,从而与文章中所讽刺的庸人、俗人构成了鲜明的对比。

  淳熙六年(1179年),朱熹任南康(今星子县)郡守,曾在庐山的濂溪书院中赞叹周敦颐一生不与黑暗势力同流合污;黄庭坚亦称赞他“人品甚高”,如“光风霁月”。后来,赣州人为纪念他,建立了濂溪祠,刻周敦颐的图像及一些文章于石壁。此时,周敦颐的曾孙周直卿来到九江,把他曾祖写的《爱莲说》墨本送赠,于是赣州人就在书院莲池旁壁上摹刻了此文,流传千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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