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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晔,字日华,福建长乐人。宋庆元二年间(1196)时知汀州,年发币捐款助学,革除官占良田以养学校;减官盐价以利平民。莲城及宁化头陀和奸商托五通渔利,依律法惩治;使尚鬼陋俗为之而变,末敢犯禁。广西帐干吴雄作《正俗论》三千余言纪其事。晔临莲城作义冢掩遗骸,殡无所归者干数。止盗安民亲自督造五营(罗家营、张家营、老营、新营、湖营)屋千幢,建桥梁、铺路一百四十里,以利行人。又造万桂庄、安仁宅以利官族流落于汀者。后升迁为广东宪使,督造韶州东西大桥。陈晔毕生勤著述,编辑《临汀志》,《家藏经验方》等书。也是宋代著名词人,见载于《全宋词》。其弟陈映在嘉定年间(1208~1224)接任汀州知府事,恪守兄法;汀之八县为之振兴。亦迁广东宪使。其先有同郡陈粹知州事,劝农养士亦多,典籍、革奏列为天下第三。宁宗赵扩赐书褒宠,故民称:晋安三贤,闽汀至今祀之。

参考资料

淳安为官

筑惠人桥

  陈晔到淳安后,发现地处交通要道的合洋(原茶园附近)溪上,竟然没有一座像样的桥梁,每天人来人往,络绎不绝,仅靠一条独木桥维持通行,过往行人在桥上摇摇晃晃,心惊胆战,一到春夏汛期,独木桥被大水冲走,十天半月无法通行,只好寻找小船过渡,当地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极不方便。于是,陈晔发动民众、资以款项、招募工匠,修筑了一条长三百尺,宽十二尺的大桥,并在桥两边筑起围栏,桥上盖起长廊,大桥如长虹卧波,不仅方便了过往行人,还可在桥休憩、观景。竣工之日,陈晔受邀参加通桥仪式,专门撰写下了《合洋桥记》。记中说:“桥岂惟桥哉!凡举一事,毋载胥及溺(都要把事情办好),毋薄人于险。如是桥,岂不砥如坦如,永底荡平哉!”。

修锦溪馆

  淳安县原有一座驿站,建在县衙的右边,称为青溪驿馆,北宋宣和年间,方腊起兵时,毁于兵燹,后修复,更名为新安驿馆,到陈晔来淳安当县令时,因时间久远而倒塌了。当时县衙左边修建了几间官舍,是用来给县衙的主薄等佐官居住的,由于佐官常常缺编,官舍便被专管酿酒的官员乘虚占居,致使上级或同级官员到县办事,无处住宿,没办法只好让这些官员住在学校里。这些来淳安办事的官员有些是来查办案子的,他们住学校里,常常坐在讲堂上支使衙吏鞭挞人犯,呼喊之声不绝于耳,大殿和走廊的柱子上绑着许多伤痕累累的案犯,让学生们看得听得心惊胆战,把学校搞得乌烟瘴气,学生们根本无法读书。陈晔来后,把县衙左边的官舍从酒官手中收回,修葺后改造成驿馆,命名为锦溪馆,用来专门接待来往官员,不再随意占用学校,保证了学校的正常教学。

注重民生

  陈晔到淳安后,积极推行义役。当时农村都由富户轮流担任保正(管一都,约五百户)、保长(管一大保,约一百户),由保正、保长应承上级各种差役,由于任务繁重,常常当一年差就被折腾得家破人亡。因此一些“大姓”常因轮派保正、保长役而起纠纷。于是浙江金华、丽水的州、县官为减轻上户轮差保正保长的重役,倡议由当地富户自行结合,各户或拿出一定数量的田产,或以官价购置田产,设为义役田庄,由保正保长从义役田庄中收取租课,以供应役之资,用来减轻当役户的负担。这种做法由处州(丽水)知州范成大上奏朝廷,得到宋孝宗认可,于是义役遂从两浙路扩展到江东江西和福建等路,各地富户纷纷实行。陈晔到淳后,即召集全县大姓到县衙,商量设置义役之事,讲明设置义役的利害关系,并多方晓谕各大姓。他的建议得到淳安各大姓的认同,并很快就在淳安推行了义役法,从而减轻了各富户的负担。当时,朝廷下了个文件,如果在外为官的自愿献出义役田,政府可以按官价给钱。淳安有个人叫项训,字处约,考取进士后在江西省湖口县当县令,听说家乡实施义役制,欣然献出自己的田产以响应政府的号召,而且坚决不肯收取县政府给的钱。县令陈晔非常感动,更把项训所在的清溪乡更名为和义乡,所在的千仞里更名为归善里,使项训的善举得到了广泛的传扬。

修缮设施

  陈晔在淳安当县令时特别注重民生和教化,对教育设施进行了全面的修缮,而且经常到学校亲自为学生讲课。重视交通设施的建设,积极组织人民开通道路、开凿河滩、修建桥梁,使淳安的交通条件得到较大的改善。注重环境改造,在淳安县县城东边有条古渠,长期无人管理,致使脏乱淤塞,陈晔到淳后,即组织人员疏通,使之重现甘冽,并将其取名为清心泉。同时,他还严格管理下面的衙吏,谨防身边人向老百姓敲诈勒索。经常下乡访贫问苦,尤其关心老年人的生活。政治宽松,注重思想教育,使全县的犯罪率大幅下降。劝导人民积极生产,并尽量减轻百姓的负担,改善人民群众生活。